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四平路街道办事处
公告
陆晓峰:
本机关于2022年12月20日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现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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