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合〔2023〕6号
浦东新区科经委、各区科委(协),各区文旅局,各有关单位:
为在全社会营造浓郁的科学文化氛围,提升公众科学素质,激发社会创新活力,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将联合主办2023年上海国际科技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
上海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科技节组委会办公室
主 办: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协 办:
上海广播电视台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各区科委(协)、各区文旅局
二、参加对象
在沪学校、企业、科研院所、机关、部队、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国内外科普、艺术专业机构或团队等。
三、活动要求
1.由浦东新区科经委、各区科委(协)牵头,会同各区文旅局具体落实活动的相关要求,联合教育、团委、工会等部门、团体,整合区域内社会资源,认真做好本区域内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本次活动,精心制订区展演活动方案;要加强对节目内容的指导和选拔,积极推荐优秀节目并组织参加市级展演活动。
2.各参赛单位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和文化艺术团体的作用,紧扣活动主题,注重以艺术的形式表现科技的内涵,突出反映科技在生活中的作用,创作、发掘、编排优秀科技艺术节目,并将优秀科技艺术节目采用各种方法进行传播和宣传。
3.本次展演活动为社会公益性活动,作者或上报单位须无偿同意主办单位对报送节目的所有形式(包括曲谱、音像资料等)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
四、节目要求
1.各区开展的区级展演活动为初赛,经评审后,选拔推荐优秀节目参加市级复评和决赛。各区可报送不同形式的优秀节目,总数量不超过所在区街镇(乡)数量的20%,不足4个,可以申报4个。节目要求如下:
(1)声乐
合唱人数不超过60人(含指挥和伴奏各1人),节目时间不超过7分钟;小组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伴奏形式不限),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唱、重唱节目时间限5分钟(伴奏形式不限)。
(2)舞蹈
群舞人数不超过30人,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舞、双人舞、三人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3)戏剧
小品人数不超过6人,节目时间13分钟以内;相声节目时间8分钟以内;快板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戏曲、课本剧、歌舞剧节目时间12分钟以内。
2.选送的节目须具有原创性、科学性、艺术性和新颖性,能实现促进公众理解科学、展示科技内涵的目的。
3.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报送市级科技艺术展演活动的节目进行复评,评选出参加决赛的入围节目,并经决赛产生展演活动获奖节目。各区及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节目的视频录制工作,以确保报送节目质量。
4.主办单位在科技节期间举办2023年上海国际科技艺术展演活动,要体现科学性、艺术性、国际性、群众性,提升影响力,努力办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普活动品牌。
五、时间安排
1.2023年3月12日前,各区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组织完成初评选拔,推荐各区优秀节目及参与单位上报“2023年上海国际科技艺术展演活动回执”。
2.2023年3月19日前,各区及参与单位上报“2023年上海国际科技艺术展演优秀节目推荐表”,申报时还须附送节目制作的U盘或视频数字文件,各区申报有多个节目须分开单独录制,一个节目存为一个视频文件,报名截止后,举行市级专家复评。
3.2023年3月26日,公布市级专家复评结果。
4.2023年4月8日,举行市级现场决赛,同时启动“网络人气奖”评选。
5.2023年5月上海科技节期间,举办2023年上海国际科技艺术展演,并在相关媒体进行播放和宣传。
六、表彰与奖励
主办方将对参与2023年上海国际科技艺术展演活动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予以奖励并颁发证书。展演节目将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并推荐“最具网络人气奖”。
七、其他
本次展演各区活动经费自行解决。相关材料可登陆上海科技网站(http://stcsm.sh.gov.cn)自行下载、转载。
联 系 人:葛航铭 23112499 18817552238
电子邮箱:kepuwork@stcsm.sh.gov.cn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大道200号1402室
邮 编:200003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